對台灣人來講,在台灣的外國人一向都很受歡迎……這大概基於某種崇洋媚外的心態。在台灣,不管是白人、黑人、印度人,去夜店通常都受歡迎到不行,比較基本款就是練習說英文,比較深入款就是練習某種運動,在更深入交流一點,可能就便成某種長期性的運動夥伴(通常可能有多項選擇)。
以前有朋友就喜歡跟外國人混在一起,就他自己所說,還擔任過多任外國人的女朋友(酸民大概要說洋腸比較好吃),而且他覺得自己在外國人中很受歡迎(可能比在台灣人中受歡迎)。我跟他一起逛過夜市,他喜歡往外國人的攤位鑽,跟攤主用破英文扯些家常(當然是像嗨你好之類的家常),加上動作、誇張的笑,和看上去外向的個性,看起來的確頗吃得開。
我覺得我一定有偏見。(沒錯真的有偏見)大概我的個性陰沉又不討喜,特別不喜歡應付陌生人(還有莫名奇妙的外國攤販老闆),不喜歡和別人扯東扯西(說起來這點也跟我老公不一樣)。我想我一定是很不討喜的那種人,我講話喜歡講重點,沒興趣就一臉百無聊賴。我喜歡逛街,喜歡精緻的小東西,但不一定會買。我喜歡走來走去看最新款,但我對cp值好挑好挑,雖然很喜歡,但最後可能只買一兩樣。
我想我一定是很不受歡迎的客人。
所以我一臉無聊的看他跟老闆扯東扯西。
扯遠了。說到外國人這麼受歡迎的原因,我想多半跟外國經濟比較好脫不了關係。但其實外國經濟好也只幣值、薪水比較高,加上消費習慣通常每個人都還有一屁股債,每個月都要按時還債,只能說他們對台灣人的有錢只是相對出來的——畢竟幣值、薪水還是比較高。
而且外國人來台灣頗好找工作。在現在公立幼稚園擠不進,私立幼稚園貴鬆鬆來講,一個高檔的私立幼稚園,感覺就一定要有個外國人站台——不會教、不會中文也沒關係,只要你會英文就好。
那小學、國中、高中補習班就更不用說了。只要外國人願意,似乎都能在台灣找到一份輕鬆、薪水高、假期長的工作(我說了我有刻板印象)。
這樣也怪不得台灣人崇洋媚外。
你說台灣人有沒有種族歧視,那是一定有的。我們覺不覺得白人比黑人高等,那一定覺得,你說歧不歧視原住民,潛意識可能歧視的。(這時候你當然會說我有偏見,我已經承認過我真的有偏見)。
為什麼我說歧視原住民。我先問一句,是不是我們需要保障弱勢,所以提供弱勢補助?
你說對的。那保障弱勢的錢是不是從納稅人的錢裡出。
也許是的。
我們看看所謂的弱勢定義是甚麼。弱勢的定義是老人、小孩、單親、原住民、少數民族、窮人、身心障礙行動不便者。(很難聽但是是事實吧。)
既然拿了補助(或是政策傾斜),那就代表你承認了你是弱勢(或者在社會定義上你是弱勢而你沒有反駁,或是沒有採取變更種族的手段),那我就覺得,客觀上你承認了社會對你的歧視。
你客觀上承認了社會對你的歧視(這個歧視是指,社會覺得你是弱勢而且需要幫助的),並拿了社會基於此觀念給予你的補助。那你說我們歧視原住民,你不覺得不合理嗎?
對,我歧視原住民。相對的,如果你覺得你是個平等,繳稅而且不收受比一般平民更多的補助,你覺得你需要正名,你不需要幫助,你可以完完全全過得很好——即使和一般人相同的權限。
你沒拿任何的補助,你從來不用對原住民的政策傾斜(而且你的家人、夥伴、親朋好友也不用)。你光靠自己的雙手可以活得很好,行有餘力還能幫助別人。你這樣說我們對原住民是歧視,這歧視是在不公平的立場下發生的。
這樣我才覺得所謂「歧視」有討論空間,不然都是屁話。
你不能拿了別人的幫助,然後說你不需要幫助,那都是別人自己給你的,你收下而已,你需要被平等看待。要平等看待你就不要拿幫助。
所以我說我偏激。
我想說偏激大概是某種不被社會所接受的正義感。所以當我的世界觀與社會的觀念傾斜70度,我們會在某些方面交錯,但一定會在其他方面有誤差。
這大概就是人和人之間的不等於。
我們歧視黑人嗎?歧視。我們歧視白人嗎?某種方面,我們覺得白人比我們的人種高等。(我說一般而言,事實上白人也這麼覺得)。
那為甚麼還是會對黑人崇洋媚外?因為我們歧視自己。
都說黃種人是自貶自大的種族。我們內裡的民族驕傲感是空的。所以我們挺直了腰,卻過挺,有點太彎後,顯得浮誇。我們抬起了下巴,卻抬太高。往往腳下一拌,便跌得爬不起來。
我們都受過創意的訓練、創業的訓練、開始的訓練、自信的訓練。但最重要的,卻是堅持下去、永不悔改。這個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沒學過。也沒聽過。
我們以為,所謂勇敢,就是天真、狂妄、自大,不分青紅皂白就往前衝去,不顧後果就莽撞行事。
我們以為,所謂衝勁,就是總會有人幫你收尾,你只負責往前衝。
我們以為,所謂社會。就是你這樣衝下去,就會遇到貴人,就會可能成功。
我想,大學教了我們很美的天真,卻看錯了天空的顏色。
所以我們摔得很重,卻也太過垂頭喪氣。
這世界上所有人都是輸家。只有堅持到底的人是贏家。
如果有天,你一步一腳印,慢慢走出你人生的風景,你就會覺得,別人認為你是弱者,你不一定是弱者。別人認為你是強者,你也不一定是強者。因為你的世界只能由你自己定義。你可以享受別人誇獎你的虛榮,也可以接受別人同情你的餽贈。那些改變不了你這個人的人格。
因為你決定了自己是甚麼顏色。
所以我有歧視。我也承認了我是個有歧視的人。但我不覺得我有歧視跟別人有關係。因為這是我的事。(當然,如果有關於原住民的優惠法案,我剛好又有去投票的話,我可能會投反對票。因為這是我的自由)
我覺得,你想擺脫這個世界/你自己對你自己的歧視的話,就是去相信你要什麼。你不需要去懷疑對錯。
因為這個世界的對錯與你無關,你心目中的對錯才與你有關。
你是自己世界的贏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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