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的信心,會讓你一出現別人就感受得到,那股生命提升的力量,而且也會再被你吸引。」
「真正的信念,絕不是永不被動搖,只是永不熄滅。」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,又想起我第一次放棄寫文的時候。
對我來講,那是個漫長而痛苦的過程。一次次努力,一次次放棄,一次次否定,一次次回憶。甚至是到最後求之不得的渴望,都那麼鮮明。
為什麼要放棄呢?既然這麼喜歡,為什麼不繼續努力下去。
為什麼不放棄呢。像面對一場無望的愛,所有人都想提前抽身。
可能是小時候留下的心理陰影。我一直很想要讓別人看我這裡,讓別人關注我、陪伴我。我其實很害怕有一天會湮滅在人群裡,平庸無能,連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。所以我從小就一直認為,如果有一天我長大,那麼不管做甚麼,都要讓別人能夠看見我。
對我來說,寫文就是這樣。他是一種唾手可得的、美好的,完全符合我理想的技能。我願意為他犧牲很多很多的東西。但我有一個願望。我希望……如果我寫文,能讓別人看到我。
我想成為一名著名的大作家,所有人都讀我的書,我靠寫文鑽的錢,能養活我自己。
我一直相信,這不是卑微的願望。
一直到我寫文得到了肌腱炎,到總是被別人說浪費時間,到被別人指著鼻子罵一點才能也沒有,到有人竊著微笑跟我說你不行。
我放棄過好多次。為了不要再繼續無望的努力。
但我也回來過好多次。我想我是有點心理陰影的。我很怕,一旦我開始寫文,又發覺還是要放棄,那是不是就一開始就不要回來就好了呢。
經過摯愛之後的絕望,讓我的靈魂中對自己產生一股難以抗拒的不自信。
直到今天,我重新用那句話說服自己。
「真正的信念,絕不是永不被動搖,只是永不熄滅。」如果寫文是我的信念。那之前那段只是漫長的動搖期,因為這渴望永不停止,這能力永不熄滅。
曾經有人是這樣說的:「你有多大的渴望去做一件事,就代表你有多少的能力去完成他。」
我全心全意地相信這句話。
為何不去試呢?你全心熱愛一件對別人可能沒有任何意義的事。在第一個十年,這會困擾你,第二個十年,你會習慣,到第三個十年,你就會開始慶幸。
即使永遠都沒有人能夠分享你這份隱密的喜悅。但人生中尚能有一件事能讓你這樣歡欣回味著。
你對人生的愛,是由你貫徹對自己的愛那一刻開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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